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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布置水库管理总站等三家单位参公工作
http://www.zjwater.com/pages/document/66/document_477.htm  作者:   2009-6-18 16:50:27

 

章国方副厅长主持会议

 

会  场

 

【本站618日讯】经省人事厅同意,报国家公务员局批准,决定对我厅水库管理总站、河道管理总站、农村水利总站等三家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今天下午,我厅召集相关处室,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章国方副厅长主持会议,并作具体要求。厅人事教育处处长葛平安就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本次参公工作受到了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的具体意见》,从资格条件;职务、级别确定方案;人员安置方案;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全面规范此次参公的实施工作。

 

章国方副厅长在会上强调,此次对三家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一件好事,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落实责任;实施工作要细致,做好每一个人的意见征求和思想工作;对参工人员的资料情况要掌握准确;同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政策、规范和口径,确保本次参公工作的顺利完成。

 

会后,我厅水库管理总站、河道管理总站、农村水利总站等三家厅属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来源:厅办 厅人事教育处

责编:周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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