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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河道保洁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http://www.zjwater.com/pages/document/66/document_398.htm  作者:   2009-6-16 16:50:55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河〔2009〕14号

 

关于开展全省河道保洁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2004年结合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开展河道保洁工作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河道保洁工作,河道水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观,河道保洁工作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省河道保洁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现,各地在进一步提高河道保洁覆盖率、增加经费保障、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也面临着新的现实需求。近年来,我厅通过考核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全省的河道保洁工作给予了一定资金支持。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争取将河道保洁经费纳入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进一步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对河道保洁现状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以县(市、区)为单位,调查2008 年底前已落实保洁长效管理的河道长度、经费投入、保洁机制等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2、对各地需保洁的河道按河道级别进行保洁经费测算,测算标准参照《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二、工作分工

1、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保洁调查工作,并将成果上报市水利局,抄送省河道管理总站;

2、各市水利局负责市本级范围内河道保洁调查工作,并请做好市辖各县(市、区)河道保洁统计成果汇总工作,报送省河道管理总站;

3、省河道管理总站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全省汇总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县(市、区)河道保洁调查和统计工作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市水利局,各市水利局请于2009年7月10日前完成全市河道保洁调查成果的汇总工作并将书面及电子文档报送省河道管理总站,其中电子文档请同时报送省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联系人:省河道管理总站:应聪慧,0571-87826565,ych2688@126.com; 省水利水电专科学校:陈冬云 ,0571-86929057,13750896916duchch@zjwchc.com 。 

 

      附件:1、浙江省河道保洁现状调查表(一)、(二)

2、浙江省河道保洁调查总结提纲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河道  调研  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9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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