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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http://www.zjwater.com/pages/document/58/document_361.htm  作者:   2008-8-6 15:23:40

 

浙水农〔2008〕22号

 

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08〕196号),为做好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06年以来已列入中央农村饮水安全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评估重点和内容

评估重点:一是对规划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二是对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要求进行分析评价;三是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和政策建议。主要评估内容为:

1、实施过程评估。主要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建设情况、工程投资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分析近年来主要材料、人工费用、机械台班费上涨对工程造价及建设的影响。

2、工程运行管理评估。主要对工程管理机构设置、产权界定、管理方式、管理制度与管理体制等建后管理内容进行评价分析,及工程水费征收、电价、税收、人员工资等因素对水价和工程运行管理的影响等情况进行评价分析。

3、项目效果与效益及项目持续性评估。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取项目县、项目省自评估和专家现场调查评估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各项目县(市、区)在省评估前应根据项目建设和管理实际情况,按照评估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估,编写自评估报告。县级自评估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1。(注:县级自评估应按照工程数量和规模,采取科学抽样原则抽取4-5个工程,将有关数据填写至附表3,作为典型案例。其中,抽取3个设计日供水能力20-200m3/d的工程;抽取1个设计日供水能力200-1000m3/d工程;抽取1个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每个工程至少抽取3-5户进行入户调查)将附表调查结果输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

四、完成时间

由于中期评估工作时间紧,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具体负责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各县(市、区)请于2008年8月25日前将中期评估报告及附表报省农水总站(并将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省级评估报告将在9月15日前上报水利部。

附件:省、县级自评估报告参考提纲(可从《浙江水利网》公告栏处下载)。

联 系 人:邱尧林,0571-87826647,

          陈晓东,13606620911;

电子邮箱:chenxd@zjwchc.com

          dqh@zjwater.gov.cn

 

附件:省、县级自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二○○八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农村  饮水安全  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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